非蠢即坏?真是这样吗

李万中 开智学堂

开智君说

你是否发现,因为某些人的行为而导致一些糟糕的事件时,我们往往会说这个人「非蠢即坏」?为什么?应该这么归因吗?下文,《思维的利剑》作者李万中,与你讨论「汉隆剃刀」,帮助你做出明智判断。

作者:李万中 来源:公众号「认真想」 图源:Unsplash

维基百科上收录了一些「哲学剃刀」词条。所谓哲学剃刀,就是辅助我们做出明智判断的小窍门。它们虽然并不总是有效,但大部分情况下都很好用。

今天我们来讨论汉隆剃刀(Hanlon’s razor):能解释为愚蠢的,就不要解释为恶意(never attribute to malice that which is adequately explained by stupidity)。

这个名字来源于罗伯特·J·汉隆,他并非知名人物。这话还有一个类似的版本:「人类的大多数苦难都是由少数人的无耻和多数人的无知造成的。」

01 为何会出现「非蠢即坏」的两难困境?

「非蠢即坏」通常是用来描述一个涉及人类行为的糟糕事件。比如,你和张三合作做某个项目。结果张三做得非常失败。此时,你可以有两种解释:

  1. 张三此人能力不行,做不成这个项目。
  2. 张三此人很坏,表面上和我合作,实际上却故意从中作梗。

或者,你在网络上看到某位网友,假定叫李四,他发表了一番错误的言论。对此,你也可以有两种解释:

  1. 李四这人的知识水平太差,说出那番蠢话也情有可原。
  2. 李四这人非常的邪恶,他明知自己说的是错的,却还要故意传播这番谬论,企图妖言惑众。

也就是说,在我们为事件归因时,如果我们要归因为人的因素,那么我们就可以往「能力」和「意愿」这两个维度去归因。

如果一个糟糕的事件发生了,而且我们认为是人为因素促使其发生的,不是自然因素或者不可控的意外因素导致其发生的,那么我们就会说,一定是有些蠢人或恶人导致了这个糟糕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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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为何用愚蠢来解释,比用邪恶来解释要更合理?

汉隆剃刀的原则是,能解释为愚蠢的,就不要解释为恶意。也就是说,如果一定要在蠢和坏这两个解释中二选一,那选蠢会比选坏更好。

这个原则默认的是,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不会想要恶意造成某个糟糕的结果。而某个糟糕的结果之所以出现,往往不是有坏人从中作梗,而是有蠢人在其中起作用。

举个例子。前段时间,我组织大家伙们一起翻译一本开源的书。有些小伙伴比较拖延,很长时间都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提高翻译稿。有些小伙伴虽然按时交稿了,但我在校对译稿时,面对这糟糕的质量,完全是头痛不已。最后我自己也只能草草了事,达不到我最初的预期。

对此,我可以有两种解释:

  1. 这些人就算故意要和我做对(总有刁民想害朕)。他们明知道自己翻译水平不行,或者时间管理能力不强,还非要参与到这个翻译项目中来,拖慢我的时间进度。
  2. 这些人并不是故意要和我做对。他们只是高估了自己的翻译水平或时间管理能力。他们当时是带着热情和善意投入到这个无偿的翻译项目中来的。只是由于实力不够,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成果。

对比这两种解释,后者通常比前者更合理。因为在如今这个时代,「总有刁民想害朕」是不太合理的。毕竟,我又不是皇帝,仇恨值又不高,别人没有动机来害我。

所以,在一个过度自信者比坏人更多的场景中,用愚蠢来解释比用邪恶来解释要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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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哪些情况下,汉隆剃刀不管用?

在挥舞汉隆剃刀时,我们要记住一个大前提:这个糟糕事件的确该用人为因素来解释,而不是用自然因素或者意外因素来解释。

或者说,当我们确实要抓人出来背锅时,才需要用到汉隆剃刀。但有些时候,我们可以不让人来背锅,就让这事随风而去。

我最近看到一个新闻,标题是《清洁工躺卧车库通道午休被碾身亡追踪:涉事司机羁押一年后,一审被判无罪》。假定肇事司机为张三,被碾压身亡的清洁工叫李四。在这个事件中,我们能不能挥舞汉隆剃刀,将整个事件的发生定性为「蠢人作祟」呢?

首先,定性为「坏人作恶」肯定是不合理的。张三不是要故意碾压李四,以杀害李四。李四也不是要故意被张三碾压,以达到「碰瓷」效果。

但是,用「蠢人」来解释也不太合理。张三是不是一个蠢人呢?他是否过于自信地断定「车库通道中不会有人躺着午休」呢?按照常识,我们觉得这是一个很合理的推测,而不是过于自信的判断。

那李四算不算是蠢人呢?他明知车库通道是一个不应该躺在午休的地方,却非要立在这危墙之下,将自己的生命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呢?也许我们对李四也不应该有过高的要求。

毕竟,李四是一位 68 岁的老人,他可能只看到了车库通道是一个凉快的好地方,不知道阻挡车辆随意进入的升降杆会自动识别业主的车牌号并升起来。而且,当时还有人与他一起结伴躺在那里午休。他可能误以为同伴做出了一个值得效仿的行为。

不过,还是有人觉得,既然有人死了,就一定要找出「凶手」。有人觉得,既然张三不是凶手,李四自己也肯定不是凶手,那雇佣李四的物业公司就是凶手。物业公司没有对李四进行充足的培训,没有让其明白车库通道是一个不应该躺着午休的地方,从而导致了悲惨事件的发生。

还有人觉得,车库的升降杆的设计人员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些聪明的工程师应该提前预料到这种事件可能发生,于是应该给升降杆安装一个喇叭。每次有车进入或离开时,就会大声播放「有车驶入」或「有车驶出」的语音提示,用声音提醒那些没有看到车辆的人。

这两种说法并非毫无道理,但我认为,更合理的做法还是将此时归咎为意外因素,不要归咎为人为因素。

因为,这些思路是按照这一公式做出的:如果某人当初做了 X 行为,那么糟糕的 Y 事件就不会发生。因此,某人要为 Y 事件的发生承担一定责任。

但如果按照这一公式来归咎责任,那么任意糟糕事件,我们都能找到无数需要为之承担责任的人。比如,如果李四的父母当初做了避孕措施,那么「李四死亡」这一事件就不会发生。难道李四的父母要为李四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

而且,有些时候,某些糟糕事件只是一个大型良性事件的中间过程。比如,你家小孩有一次数学考试没有考好。是你家小孩很蠢,无法理解这么简单的数学题?还是你家小孩很坏,故意不认真答题?或者是老师很蠢,教不好小孩子?还是老师很坏,故意不教好小孩子?

此时,我们完全可以耐心一点,不要太在意这件事。毕竟,偶尔有一次考试没有考好,这不是什么大事。只要考试能帮助孩子查漏补缺,加深印象,让其更好地掌握那些数学知识,这就足够了。说不定,未来有一次更关键的数学考试会因为这次没有考好而取得高分呢。■